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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貨子系統進銷憑證過帳

存貨系統講求的是進銷存,好系統再要求功能性、方便性及配合公司流程等。巳經做的交昜就按需要過帳到總帳,當文件流到會計部後審查妥當後過帳。這是最普遍而正確的做法。我在這裡只想借題說明其他。

在職場上,相信不少顧主及顧員也見過"大手指"的情況,也受了不少苦。兩個部門或兩"批"同事互相指責對方不負責任,引致事情弄壞了,公司要損失一筆。面對現實支付這筆"損失"後再重新起步,解決問題,但仍然取不到進展。痛不決心去找問題的根源及應該負責的犯錯人,卻又好像各有己見及原因,所有人也能拿出有力証據,証明自己巳經盡力做好,是對方不負責任。這樣的情況真是屢見不鮮。


到這裡,相信大家也會認同,會心一笑。心道:「不少打工仔也要為此証據做些準備,是必學的打工之道。」我本人討厭這些,也不幹這些,但也不得不承認這是職場現實。


為甚麼會這樣,這是"人事"問題。世間最複雜的問題,就是"人事"問題。


系統的設計和實現(System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)是由人做的,本身就無可避免地受到這些問題影響。更甚的是有多少這些因素寫入了系統當中。回想一不,系統發展的 SDLC 中就有收集用戶要求這一步。憑證過帳是子系統資料的交接地或交接方法。


又講一下轉貨流程,有人認為只要用轉貨紙將貨品由地點A到地點B就可以,實貨由各相關同事跟進就可以。有人認為接收地點B要有權拒收權,不然自己的庫存不斷受其他地點用轉貨紙更改,那如何控制,如何盤點。根據權責要平衡的原則,地點B的數據既然不是受控於地點B的負責人,那麼地點B的庫存數就不應由他負責了。同時也因此就發展出"GIT 在運貨物倉"。另外也有人詔為在憑證儲存時更新庫存數量,也有人認為應在憑證過帳時更新庫存數量。無論如何,這些充分表現出人對系統的影響。至於你是否和上面的"人事問題"對號入座,又或者覺得理完當然,自己決定吧!


系統要有靈活性、容錯性及追蹤能力等特貨。銷售訂單訂了100件,安排送貨100件,貨倉錯誤送出1000件,對方錯誤收貨,之後決定退貨900件。這情況下,總帳是接收100件或是1000-900件的數據。考慮追蹤能力的原因,就是說要記錄1000-900件。那情況就是既然已經做了錯誤的出貨1000件,就要在總帳上記錄巳發生的事實。這樣就是說錯誤記錄既然巳經做了,就要記錄在案。那為甚麼不直接過帳?


但如果1000件末真正出貨,可從調整出貨數量,情況又如何?情況是大家要求ERP的容錯能力要能處理文書錯誤。


無論如何,到最後也要解決啊。如何?電郵我們吧。